
12月20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延春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煊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立刚、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分局负责同志,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代表组组长和5名特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有8项议程
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是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四是接受代表辞呈。
五是补选吉林市人大代表。
六是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桦甸市第十九届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
七是审议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方案(草案)。
八是讨论桦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关于召开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桦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9日至31日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桦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桦甸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桦甸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桦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桦甸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
8、其他。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记者:王波
编辑:赵少浦
初审:马睿文 陈德
复审:杨雪冰
终审:曹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