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促进医疗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日前,在市医疗保障局举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在首批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人的基础上,以有热情、有时间、有能力、关心关注医保基金为标准,聘任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离退休等社会各界人士10名担任社会监督员。

会上,市医疗保障局解读了《吉林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监督员代表进行表态发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业务培训,并为10名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
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队伍是丰富医保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强化社会监管的具体行动,也是医保部门了解民意、倾听民意的新途径,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受聘的社会监督员纷纷表示,一定要加强医保政策学习,主动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全市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做出积极贡献。
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深入推进清廉桦甸建设,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张聪
初审:陈德
复审:杨雪冰
终审:曹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