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应到代表215名,实到代表199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延春主持。
今天会议的执行主席是(按姓氏笔画为序):

会议表决通过总监票、监票人和总计票、计票人名单。
会议以无记名形式进行了选举。经过选举,夏丹同志当选为桦甸市人民政府市长,周兆龙、黄继安两名同志当选为桦甸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跃同志当选为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玉杰、王立刚、姜宜欣、崔旭、曹玉雪五名同志当选为桦甸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新当选的桦甸市人民政府市长夏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兆龙、黄继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田玉杰、王立刚、姜宜欣、崔旭、曹玉雪等八位同志,在本次大会上向宪法宣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翟跃同志,须经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在桦甸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宣誓。

宣誓仪式由中共桦甸市委书记修立宇监誓,桦甸市人民政府市长夏丹担任领誓人。

桦甸市人民政府市长夏丹发表就职讲话。
夏丹表示,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沿着历届政府班子励精图治的足迹,薪火相传,接续奋斗,以实实在在的业绩,交上一份组织认可、群众满意、无愧于时代的“高分值”答卷。永葆忠诚之心,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确保政府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永葆奋斗之心,凝心聚力谋发展,加快将桦甸建设成为生态优美、活力彰显、营商一流、生活幸福的新时代样板城市;永葆为民之心,千方百计惠民生,抓实每一个民生项目、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让民生更有“质感”、更有“温度”;永葆敬畏之心,清正廉洁守底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面对新的使命、新的征程,将扎根桦甸、建设桦甸、奉献桦甸,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一起,逐梦前行,拼搏进取,共同创造桦甸更加灿烂、更加美好的明天。


会议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延春在讲话中强调,人大代表既是一项崇高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次大会闭幕后,各位代表就要返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回到广大干部群众中去,大家要牢记代表的荣光与使命,不负组织与人民的信任,在各条战线各行各业都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大家要争当改革攻坚、加快发展的表率,崇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表率,为民代言、为民造福的表率,以实干实绩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在中国式现代化伟大进程中、加快新时代桦甸全面振兴的新征程上,高举改革旗帜、坚定信心、攻坚突破,砥砺奋进、踵事增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桦甸实践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庄严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9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夏丹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2024年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成就,同意报告提出2025年工作的总体安排。会议认为,报告对政府工作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全符合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体会议的要求,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桦甸各项事业继续争先进位的拼搏之年。做好明年政府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吉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吉林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全面聚焦省“一主六双”、吉林市“建设省域副中心”以及我市“四个定位”发展战略和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这个“指挥棒”“红绿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落实落细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奋力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乘势而上求突破、聚势而强谋发展,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桦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桦甸市2024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年12月29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5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徐祝全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桦甸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桦甸市2024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的决议
(2024年12月29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王颖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桦甸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在适当时机审查和批准桦甸市2024年决算和2025年预算变更部分。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桦甸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9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延春同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突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主线,立足“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聚焦各项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持续深化“1234567”桦甸人大工作路径模式,全面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加快推进“桦事广议”人大协商议事平台建设,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桦甸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桦甸市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9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郎玲同志所作的《桦甸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桦甸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9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翟跃同志所作的《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记者:陈德 赵少浦 田馨月 张聪
初审:陈德
复审:杨雪冰
终审:曹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