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参之乡”桦甸、舒兰、蛟河协同发力,创设“吉参”知识产权保护矩阵,开启吉林人参产业法治守护。这一创新举措,深度整合多方资源,搭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保护体系,为吉林人参全产业链稳健发展筑牢法治基础。

按照吉林市人民检察院统筹部署要求,桦甸、舒兰、蛟河三地检察机关联合成立“护参联盟”并签订框架协议。在实际行动中,三地检察机关深度融合“四大检察”职能,从种源保护到生产销售,再到传统工艺传承与文旅产品开发,实现全流程守护。通过建立线索移送“直通车”机制,确保侵权线索快速流转、高效处置。创新组建“人参产业技术调查官智库”,为复杂知识产权技术难题提供专业支撑,非遗传承人的“野山参栽培技术”也被纳入重点保护范畴。
作为吉林省首批15个人参原产地县(市)之一,桦甸市人参种植规模宏大,林下参种植面积全省领先,为“吉参”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源头保障。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桦甸市将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深入挖掘品牌故事,塑造独特品牌形象,全方位提升桦甸人参的市场知名度与竞争力。
这场守护行动汇聚了多方力量。市工商联为人参企业搭建产业交流与成果转化平台,助力企业合作共赢;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等专业服务,增强企业品牌保护能力;市农业农村局专家深入田间,为参农解读标准化种植技术与申报备案制度,从源头把控人参品质。
市人民检察院坚守检察职能,在协同推进“吉参”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保护上持续攻坚,提升司法保护质效,全力擦亮“吉参”这张“黄金名片”,助推“吉参”地理标志产品及地方特色产业行稳致远。
记者:陈德
通讯员:市人民检察院 李冬梅
初审:陈德
复审:杨雪冰
终审:曹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