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延春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煊、张建军出席会议,副市长赵士华,市人民法院院长郎玲列席会议。

会议共有五项议程。
一是人事任免;
二是审议《桦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的实施方案》;
三是审议《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实施方案》;
四是审议《桦甸市人大常委会“两加两联动”工作暂行办法》(草案);
五是审议《桦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代表之家”联络站(点)与基层法庭一体共建合力共助县域基层治理法治化民主化的实施方案》。
桦甸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
(2024年1月10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杨盈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陈峰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凯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革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凌童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凤军同志的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吕新江同志的桦甸市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桦甸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0日
记者:王波
审核:马睿文
编辑:赵楠楠
责编:杨雪冰
监制:曹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