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28日,吉林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桦甸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吉林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沙延慧出席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传达了吉林市委书记贺志亮听取吉林市委第六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吉林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刘崇耀反馈了巡察情况。桦甸市副市长、桦甸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刘凤军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吉林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8日至12月8日,吉林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桦甸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桦甸市公安局近五年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刘崇耀同志指出,桦甸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较强,干部队伍整体精神风貌较好、执行力较为坚决,全局上下争先创优意识强,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能够坚定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稳步推进社会维稳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扫黑除恶、交通安全、教育训练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16字方针”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题教育整改有死角。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文风学风不实,依法行政不到位,工作慢作为,廉洁用权存在风险。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坚决,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桦甸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刘崇耀同志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桦甸市公安局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力度,严格落实“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16字方针。要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真正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切实加大公安体制改革推进力度,通过改革推动警力下沉、工作落地见效,从而达到做精机关,做强基层的目的。要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警力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管力度,防范廉政风险,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作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大干警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沙延慧同志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要求,桦甸市公安局党委要带头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查找工作偏差,明确方向重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提高政治站位、视野格局,站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的高度,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职能责任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和特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不断破除发展阻碍、增强发展动力,以巡察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真正实现以整改促改革、以整改促发展。
刘凤军同志表示,吉林市委第七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局党委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深入学习贯彻吉林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在下一步工作中,桦甸市公安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针对本轮巡察所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并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组进行严肃认真地查处;对于那些属于全局性的、共性的问题,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党委的主体责任,坚持从本级改起,把抓巡察整改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本着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有利契机,认真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谋划新时期公安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推动桦甸公安工作高质量、全方位发展。
吉林市委第七巡察组、吉林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桦甸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桦甸市委组织部、桦甸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桦甸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桦甸市公安局全体中层干部出席会议。
供稿:桦甸市公安局
编辑:迟学鹏
编审:谢郑阳
总编:于海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