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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桦甸“两会”丨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各项决议

时间:2021-01-10 17:12:41 来源:桦甸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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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0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赵争涛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2020年我市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所取得的各项成绩,充分肯定市政府这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2021年工作的总体安排。会议认为,报告对政府工作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完全符合市委四届次全体会议的要求,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吉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吉林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资源转化、绿色转型”为主攻方向,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生态旅游胜地、健康产业新城、新型能源强市、绿色矿业基地”发展定位,加快建设“132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形成“一核三带四区四节点”、宜业宜游宜居宜养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在新征程中奋力开创桦甸振兴发展新局面。



桦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桦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21年1月10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桦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桦甸市2020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1月10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高尚武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桦甸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桦甸市2020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

(2021年1月10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鞠延泽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桦甸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在适当时机审查和批准桦甸市2020年决算和2021年预算变更部分。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桦甸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0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纯国同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确定的“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按照政治上高站位、履职上高质量、队伍上高素质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扎实做好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各项工作,着重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为推动新时代桦甸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民主法治力量。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桦甸市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0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博轩同志所作的《桦甸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桦甸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0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赵东源同志所作的《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记者:融媒体中心睿文、丽婷、泽宇、寓隆、美莹

文字编辑:温福

编辑:迟学鹏

编审:谢郑阳 孟繁光

总编:于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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