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永吉街道办事处,各包保(行业)部门:
现将省扶贫办《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不采取入户帮扶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不采取入户帮扶方式,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帮扶工作。
二、不举办集体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扶贫相关的会议、培训、检查、调研等集体活动,需要研究审定的事项以书面或电子报送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切实减轻负担,确保基层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一次问询。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包保干部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形式及时了解帮扶贫困户及家人在春节期间的去向(包括姓名、在何地过春节、近期是否去过武汉或是否与来自疫情发生省份、尤其是来自武汉的人群有过接触),排查是否出现发热、发烧、干咳、乏力、呼吸不畅、腹泻等疑似症状。一旦发现包保贫困人口有疑似病情或曾与来自疫情发生省份人员有过接触,要立即向所在单位、所在乡镇(永吉街道)、市卫健部门和市扶贫办报告有关情况。
四、进行一次排查。各乡镇、永吉街道在人员排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贫困人口,及时发挥乡医、村医作用,关心关注贫困人口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类似表现及时采取措施,并按程序上报。
五、搞好一次宣传。在问询排查过程中,各级干部要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护意识。提醒贫困群众尽量不要走亲访友和参加聚会,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要勤洗手,经常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出门戴口罩,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动物。同时,引导贫困群众顾全大局,支持配合当地政府防控举措。
附件:吉林省扶贫办《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桦甸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编辑:邱爽
编审:李丽娜
责编:于海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