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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0-01-15 11:12:43 来源:桦甸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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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依法通告如下:


一、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并取得经营证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燃放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坚决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行为;

四、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产品;

五、向各级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阻碍或者威胁行政执法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

市应急管理局12350

市公安局110

桦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供稿:桦甸市安委会

编辑:邱爽

编审:李丽娜

责编:于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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